您的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 医保政策
1、您必须在入院24小时内电话报告,报告电话0731-56791199,三日之内必须提交意外伤害申请表至医院医保办,法定节假日顺延。 2、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①谎报、瞒报、隐匿意外伤害事实的 ②交通事故责任方逃逸但没有交警等相关材料的 3、机动车意外伤害无责任方申报,未按规定如实叙述受伤时间、地点、事情经过,不能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的。 4、交通事故双方私了等原因不能提供交警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处理协议书的。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