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 医保政策
1、申报时间:每年6月1日-6月10日、12月1日-12月10日 2、申报资料:三联单、门诊病历、最近的出院记录、最近的阳性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3、申报地点:住院大楼一楼医保办(职工14-16号窗口、居民17-18号窗口) 4、审批单位:湘乡市医保局、湘潭市医保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